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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 攻坚行动的通知

2019年11月20日

粤建质函〔2019〕11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环卫、水务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安委办“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的工作安排,切实保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责任、第一标准,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振奋精神,以“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为主题,以确保全年住房城乡建设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为目标,以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的排查整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级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全面深入组织开展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

(一)要突出重点领域。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紧围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农村房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仔细梳理安全风险,排查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治理,切实做到既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对今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攻坚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闭环整治。

(二)要突出重点地区。各级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短板有清醒的认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研判事故成因,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攻坚。一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圳、韶关、清远等市,要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强化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确保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任务繁重的地区,要汲取去年佛山“2·7”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采取加大频次检查、购买服务辅助、强化应急演练等措施强化监管;三是被我厅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相关地区,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分析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切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突出重点问题。各级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管辖行业特点,加大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包括不仅限于建筑起重机械、地下工程、高处作业防护、有限空间作业、城镇燃气、住宅消防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同时,要针对目前县(区)级机构改革可能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所影响的实际,对县(区)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督促、指导和帮扶力度,采取开展专项督导、组织专项指导、进行“专家会诊”等措施,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四)要突出重点企业。认真梳理近年以来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案例特点,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同类企业、单位和项目进行重点盯防,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制度建设等情况,大力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攻坚期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条抓落实抓整改。要切实做到从严执法,对在重点攻坚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依法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攻坚行动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执法检查阶段(贯穿12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开展攻坚行动进行专项布置,明确目标、要求和时限,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其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针对在建项目的危大工程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按附件《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填写执法检查情况,依法严格落实对危大工程的监管执法。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突查,直插企业、直奔现场开展检查工作,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对突查企业发现的问题进行同步曝光、依法惩处,形成安全生产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

我厅将适时对各地开展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各地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有关评分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抓实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行业领域“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攻坚行动。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周密组织部署。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做到重点攻坚行动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攻坚成果。要加强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个案跟踪督查,综合运用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暂扣安证、降低资质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将重点攻坚行动抓出实效。部分地区行政执法权由城管部门负责的,住建有关主管部门务必尽快将相关执法建议情况抄送城管部门及时落实。三是加强“两场”联动、强化信用惩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攻坚行动中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包括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培训情况、作业考勤、工资支付、诚信记录等用工实名制情况,以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组成人员与现场实际管理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行为。对“两场”联动的查处情况,计入企业不良记录,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积极应用企业诚信信息,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本次重点攻坚行动责任重、任务急。各级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配合,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的攻坚目标。请各市住建有关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4日前将辖区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攻坚行动情况(含附件表格)电子版和书面报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0日  

(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邮箱:aqglc@126.com)

 

 

附件:1.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docx